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11 | 985 | 双一流 | 综合
重庆市 高职(专科) 省重点 公办

9091

敏学致用、厚德笃行

023-65626666,023-65626165

https://www.cqc.edu.cn/main.htm

图片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2022-06-22 08:15:30      分享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7年重庆市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2758)

  第四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  学校简介: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校位于重庆大学城,现有社会工作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学院、财经学院、旅游学院、健康与老年服务学院、人文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46个,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并招有留学生。除统招外,学校还面向四川、云南、贵州、陕西、青海、内蒙古、甘肃、宁夏、广东、广西、福建、海南、重庆等13个省(市、区)开展高职单独招生,是全国三所跨省高职单招院校之一。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化办学战略,与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等近10个国家的高校开展长期合作与交流,建有威尔士职业教育教师工作站、柬埔寨职业教育中心。接收非洲、东南亚国家留学生53人,对外交流师生人数达200多人次。

  学校坚持面向产业的开放意识、密切企业的合作意识、工学结合的培养意识、对接区域的服务意识、促进就业的民生意识、应用研究的学术意识,立足现代城市服务和民政社会工作,积极面向城市发展和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一线,培养现代服务业和社会公共服务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全国一流的应用型高校。

  第十条  学校主要办学成果:

  ★ 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 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

  ★ 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

  ★ 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

  ★ 民政部西部民政社会工作培训中心

  ★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 重庆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

  ★ 重庆市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2014年98.64%、2015年98.51%、2016年98.71%。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与专业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范围及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高职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学校2017年42个专业面向重庆市单独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2230名,按照普通高中文理科、对口高职考生分类安排招生计划,分类划线录取。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7年重庆市高职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专业名称招生科类普通文理对口 高职合计学费标准备注
1社会工作文、理50
50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2社区管理与服务文、理45
45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劳动与社会保障文、理45
45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4社会福利事业管理文、理45
45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5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文、理60
606200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6民政管理文、理50
50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7婚庆服务与管理文、理45
45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8公共事务管理(城市管理与监察方向)文、理40
406200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9计算机网络技术文、理、计算机类40155580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10计算机信息管理文、理、计算机类4015558000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专业
11软件技术文、理、计算机类3515508000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发展项目”专业
成都维纳软件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
12物联网应用技术文、理、计算机类45156080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13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文、理、电子技术类35155080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14通信技术(4G移动互联方向)文、理、电子技术类35155080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企业学院专业(普天信息技术学院)
15微电子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方向)文、理、电子技术类40155580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企业学院专业(普天信息技术学院)
16智能控制技术(汽车电子设备维护方向)文、理、电子技术类30154580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企业学院专业(普天信息技术学院)
17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智能家居设计与维护方向)文、理、土建类3015458000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18物流管理文、理、电子商务类651075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19市场营销文、理、电子商务类551065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20国际贸易实务文、理、电子商务类351045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21连锁经营管理文、理、电子商务类3510456200市级质量工程特色专业
22商务管理文、理、电子商务类351045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23报关与国际货运文、理45
45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24服装与服饰设计文、理、服装设计与工艺类50156510000与香港职业训练局联合办学专业
25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文、理、教育类3510456200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发展项目”专业群专业
26人物形象设计文、理55
5511500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发展项目”专业群专业
27物业管理文、理、土建类4510556200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28园林技术文、理、园林类4015556200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29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文、理、土建类4015556200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0安全技术管理文、理40
406200重庆市安全生产管理行业重点扶持专业
31会计文、理、会计类5535906200院级重点专业
32财务管理文、理、会计类4020606200院级重点专业群专业
33农村金融文、理、会计类3515506200院级重点专业群专业
34家政服务与管理(家政管理方向)文、理40
40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5康复治疗技术文、理70
70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6老年服务与管理文、理45
45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7旅游管理文、理、旅游类5515706200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38会展策划与管理文、理、旅游类4015556200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9空中乘务文、理、旅游类4010506200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40酒店管理文、理、旅游类5015656200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41商务英语文、理、教育类3510456200院级重点专业、重庆网商人才输送基地专业
42文秘文、理、教育类3520556200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发展项目”专业群专业
合计

18254052230

  注:1.所有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2.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3.分专业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可作调整;

  4.普通高中生文理兼收,对口高职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专业(其中对口高职艺术、其他类考生只能报考其它专业)。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十三条  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9:00~3月2日17:00。

  二、报名方式:考生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2017年重庆高职单招报名入口”,选择“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报名页面,并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凭考生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登录学校网上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

  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完成志愿填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志愿(其中:对口高职考生只能填报所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相对应的专业,报考其他专业无效;未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只能填报其他专业)。

  第十五条  考试缴费

  一、收费标准:100元/人。

  二、缴费时间:2017年2月27日9:00~3月2日17:00(具体以考试院网上收费结束时间为准)。

  三、缴费方式:网上支付(按报名流程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四、缴费须知: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及时缴纳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无效报名考生,学校不予安排考试。

  第十六条  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7年3月10日9:00~3月18日12:00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qcmc.cn)重庆单招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A4纸规格,可重复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考。

  第十七条  考试安排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600分。

  一、文化素质测试

  凡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免试生除外),均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为全市统一笔试,考试时长120分钟,总分300分。

  (一)考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下午14:30~16:30。

  (二)考试地点:在报名区县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参考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

  二、职业技能测试

  (一)报考我校对应类别专业的对口高职考生,须参加2017年3月11~12日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学校将直接提取考生该项考试成绩,并以满分300分进行折算后计入总成绩,不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

  (二)普通文理考生以及对口高职艺术类和其他类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总分300分。

  1.考试时间:2017年3月25~26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具体考室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按考生报考专业志愿进行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技能适应性能力及专业实践动手能力。

  第十八条  免试

  一、免试条件

  (一)两科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向报考院校申请文化素质测试、技能考试两科免试。学校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可两科免试录取。

  (二)单科免试

  获得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报考院校申请技能考试单科免试。学校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技能考试成绩按230分计(如参加了技能考试,则以分数较高的成绩计),但必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以两科计算总成绩。

  二、免试申请

  考生完成单招报名及缴费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3月9日前到学校招生处(办公楼106室)申请免试。

  免试申请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7年重庆市单独招生免试生报名表》(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qcmc.cn下载)、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考生申请免试的专业应与获奖项目具有紧密相关性,申请材料原件返还本人、复印件学校留存。

  第十九条  特殊考生(包括退役士兵考生、孤儿考生)完成单招报名及缴费手续后,可于2017年3月26日前到学校招生处(办公楼106室)提出申请,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学校对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考生、孤儿考生,根据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在录取时单独划线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本章程第五章)。申请材料如下:

  一、退役士兵考生:《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单招退役士兵考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员退伍证明或红头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孤儿考生:《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单招孤儿考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区县民政部门开具的孤儿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章  成绩查询及录取

  第二十条  成绩查询及复核、预录取结果查询:

  一、成绩查询

  2017年3月30日,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文化素质测试全市统一资格线。

  二、成绩复核

  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2017年4月1日9:00~12:00期间本人到校申请成绩复核,或将复核申请(须含考生报名号、身份证复印件、复核科目及本人有效联系方式)传真至023-65626165,过时不补。学校将电话通知复核结果,成绩无误者不作通知。

  三、录取查询

  2017年4月7日,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qcmc.cn)查询职业技能测试学校合格线、预录取分数线、预录取结果。

  第二十一条  录取办法:

  (一)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婚庆服务与管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2022-06-22 08:15: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7年重庆市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2758)

  第四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  学校简介: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校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校位于重庆大学城,现有社会工作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学院、财经学院、旅游学院、健康与老年服务学院、人文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46个,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并招有留学生。除统招外,学校还面向四川、云南、贵州、陕西、青海、内蒙古、甘肃、宁夏、广东、广西、福建、海南、重庆等13个省(市、区)开展高职单独招生,是全国三所跨省高职单招院校之一。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化办学战略,与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等近10个国家的高校开展长期合作与交流,建有威尔士职业教育教师工作站、柬埔寨职业教育中心。接收非洲、东南亚国家留学生53人,对外交流师生人数达200多人次。

  学校坚持面向产业的开放意识、密切企业的合作意识、工学结合的培养意识、对接区域的服务意识、促进就业的民生意识、应用研究的学术意识,立足现代城市服务和民政社会工作,积极面向城市发展和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一线,培养现代服务业和社会公共服务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全国一流的应用型高校。

  第十条  学校主要办学成果:

  ★ 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 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

  ★ 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

  ★ 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

  ★ 民政部西部民政社会工作培训中心

  ★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 重庆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单位

  ★ 重庆市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2014年98.64%、2015年98.51%、2016年98.71%。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与专业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范围及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高职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学校2017年42个专业面向重庆市单独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2230名,按照普通高中文理科、对口高职考生分类安排招生计划,分类划线录取。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7年重庆市高职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专业名称招生科类普通文理对口 高职合计学费标准备注
1社会工作文、理50
50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2社区管理与服务文、理45
45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劳动与社会保障文、理45
45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4社会福利事业管理文、理45
45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5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文、理60
606200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6民政管理文、理50
50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7婚庆服务与管理文、理45
45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8公共事务管理(城市管理与监察方向)文、理40
406200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9计算机网络技术文、理、计算机类40155580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10计算机信息管理文、理、计算机类4015558000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专业
11软件技术文、理、计算机类3515508000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发展项目”专业
成都维纳软件有限公司合作办学专业
12物联网应用技术文、理、计算机类45156080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13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文、理、电子技术类35155080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14通信技术(4G移动互联方向)文、理、电子技术类35155080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企业学院专业(普天信息技术学院)
15微电子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方向)文、理、电子技术类40155580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企业学院专业(普天信息技术学院)
16智能控制技术(汽车电子设备维护方向)文、理、电子技术类30154580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企业学院专业(普天信息技术学院)
17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智能家居设计与维护方向)文、理、土建类3015458000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18物流管理文、理、电子商务类651075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19市场营销文、理、电子商务类551065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20国际贸易实务文、理、电子商务类351045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21连锁经营管理文、理、电子商务类3510456200市级质量工程特色专业
22商务管理文、理、电子商务类351045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23报关与国际货运文、理45
45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24服装与服饰设计文、理、服装设计与工艺类50156510000与香港职业训练局联合办学专业
25文化市场经营管理文、理、教育类3510456200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发展项目”专业群专业
26人物形象设计文、理55
5511500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发展项目”专业群专业
27物业管理文、理、土建类4510556200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28园林技术文、理、园林类4015556200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29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文、理、土建类4015556200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0安全技术管理文、理40
406200重庆市安全生产管理行业重点扶持专业
31会计文、理、会计类5535906200院级重点专业
32财务管理文、理、会计类4020606200院级重点专业群专业
33农村金融文、理、会计类3515506200院级重点专业群专业
34家政服务与管理(家政管理方向)文、理40
40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5康复治疗技术文、理70
70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6老年服务与管理文、理45
456200国家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7旅游管理文、理、旅游类5515706200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38会展策划与管理文、理、旅游类4015556200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39空中乘务文、理、旅游类4010506200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40酒店管理文、理、旅游类5015656200市级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41商务英语文、理、教育类3510456200院级重点专业、重庆网商人才输送基地专业
42文秘文、理、教育类3520556200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发展项目”专业群专业
合计

18254052230

  注:1.所有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2.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3.分专业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可作调整;

  4.普通高中生文理兼收,对口高职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专业(其中对口高职艺术、其他类考生只能报考其它专业)。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十三条  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9:00~3月2日17:00。

  二、报名方式:考生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2017年重庆高职单招报名入口”,选择“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报名页面,并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凭考生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登录学校网上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

  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完成志愿填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志愿(其中:对口高职考生只能填报所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相对应的专业,报考其他专业无效;未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只能填报其他专业)。

  第十五条  考试缴费

  一、收费标准:100元/人。

  二、缴费时间:2017年2月27日9:00~3月2日17:00(具体以考试院网上收费结束时间为准)。

  三、缴费方式:网上支付(按报名流程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四、缴费须知: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及时缴纳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无效报名考生,学校不予安排考试。

  第十六条  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7年3月10日9:00~3月18日12:00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qcmc.cn)重庆单招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A4纸规格,可重复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考。

  第十七条  考试安排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600分。

  一、文化素质测试

  凡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免试生除外),均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为全市统一笔试,考试时长120分钟,总分300分。

  (一)考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下午14:30~16:30。

  (二)考试地点:在报名区县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参考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

  二、职业技能测试

  (一)报考我校对应类别专业的对口高职考生,须参加2017年3月11~12日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学校将直接提取考生该项考试成绩,并以满分300分进行折算后计入总成绩,不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

  (二)普通文理考生以及对口高职艺术类和其他类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总分300分。

  1.考试时间:2017年3月25~26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具体考室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按考生报考专业志愿进行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技能适应性能力及专业实践动手能力。

  第十八条  免试

  一、免试条件

  (一)两科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向报考院校申请文化素质测试、技能考试两科免试。学校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可两科免试录取。

  (二)单科免试

  获得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报考院校申请技能考试单科免试。学校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技能考试成绩按230分计(如参加了技能考试,则以分数较高的成绩计),但必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以两科计算总成绩。

  二、免试申请

  考生完成单招报名及缴费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3月9日前到学校招生处(办公楼106室)申请免试。

  免试申请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7年重庆市单独招生免试生报名表》(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qcmc.cn下载)、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考生申请免试的专业应与获奖项目具有紧密相关性,申请材料原件返还本人、复印件学校留存。

  第十九条  特殊考生(包括退役士兵考生、孤儿考生)完成单招报名及缴费手续后,可于2017年3月26日前到学校招生处(办公楼106室)提出申请,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学校对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考生、孤儿考生,根据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在录取时单独划线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本章程第五章)。申请材料如下:

  一、退役士兵考生:《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单招退役士兵考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员退伍证明或红头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孤儿考生:《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单招孤儿考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区县民政部门开具的孤儿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章  成绩查询及录取

  第二十条  成绩查询及复核、预录取结果查询:

  一、成绩查询

  2017年3月30日,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文化素质测试全市统一资格线。

  二、成绩复核

  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2017年4月1日9:00~12:00期间本人到校申请成绩复核,或将复核申请(须含考生报名号、身份证复印件、复核科目及本人有效联系方式)传真至023-65626165,过时不补。学校将电话通知复核结果,成绩无误者不作通知。

  三、录取查询

  2017年4月7日,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qcmc.cn)查询职业技能测试学校合格线、预录取分数线、预录取结果。

  第二十一条  录取办法:

  (一)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婚庆服务与管